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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中标信息

茶陵县舲舫乡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招标公告

作者:fzadm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09:10

茶陵县舲舫乡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茶陵县舲舫乡等3个乡镇高标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湘农发〔2021〕8号、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茶发改投〔2021〕1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茶陵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茶陵县舲舫乡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
招标编号:HNFZ-2021-CLGC-024
2.2  建设地点:茶陵县舲舫乡洮水村等11个村、湖口镇妙石村等10个村和严塘镇湾里村等15个村,共36个村。
2.3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3.0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15万亩。主要内容为土壤改良2.8万亩;改扩建山塘69座,拦河坝12座;新建、改造排灌站4个;衬砌硬化灌渠96条59.934km;衬砌排水渠26条11.256km,修建田间机耕路31条11.783km,配套主渠系建筑物。投资总预算约4741万元,本招标项目施工费4006.699265万元。
2.4  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含灌溉和排水、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高效节水灌溉等,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六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投标,重复投标无效。第一标段6097048.57元;第二标段8771806.88元;第三标段6259649.37元;第四标段5915916.95元;第五标段6598930.47元;第六标段6423640.4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所注明的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本次投标无效;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已中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且须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标段人民币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21年 09月09日~2021年09月30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www.zzzyjy.cn)“工程建设—其他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答疑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七楼功能室(具体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详见本公告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网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25243872。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茶陵县炎帝路  
联 系 人:谭三红
电    话:130770050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芳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炎帝南路家具建材城三栋15号三楼
联 系 人:沈雪琼、陈黄芳、谭雨睛
电    话:0731-25794757
 
 
 
 
 
 
 
 
 
附件: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附件1)、《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附件2: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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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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